詐騙團夥美其名曰交“信用保證金”,得手後買金器洗錢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謝穎報道:因信用貸款利息高,李飛(化名)想找熟人貸款100萬,通過一個朋友的介紹,他認識了“建行東莞總行”的李小姐。讓李飛萬萬沒想到的是,原以為李小姐答應的貸款馬上就能順利貸下來,不想卻誤入一個詐騙圈套,被騙走30餘萬,美其名曰交“信用保證金”。據悉,詐騙團夥成員李某萍因詐騙數額巨大,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,李某萍卻認為自己是偶然犯罪,量刑過重,遂提起上訴。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,量刑適當,維持原判。
  據被害人李飛稱,2013年3月,他認識一名從事信用貸款工作的朋友王某。因信用貸款利息高,不想做信用貸款,王某便於5月份介紹“建設銀行東莞總行”員工李小姐給他,並給了他聯繫電話。同年5月4日,他通過王某給的電話打過去,稱自己是王某朋友,詢問是否可以貸款100萬元。李小姐就說可以,他問是否需什麼資料。李小姐說資料已經有了,就需要30%的保證金。他想當時手上沒有那麼多錢,就說等籌錢後再聯繫。
  5月7日,他便收到李小姐的一條短信“王先生,早上好,相關手續都準備齊全了的話明天可以放款”。
  於是,5月8日10時許,王飛便來到建設銀行打電話給李小姐,李小姐又介紹了一名男同事給他具體辦理貸款事宜。按照該男子的要求,他在中國建設銀行大朗某分行開通一個新銀行賬戶,密碼則根據對方要求輸入他的身份證號前3位和後3位數字,並要求他開通手機銀行,賬戶的聯繫電話設置為該男同事的另一個聯繫電話。
  當時李飛把32.9萬元存入該新銀行卡賬戶。約5分鐘,他的新賬戶內的現金被人通過手機銀行轉出,轉入一個叫伍某蘭的賬戶內,賬戶內只剩下85.71元。發現被騙後,李飛向公安機關報警。
  公安機關查明,2013年4月底開始,李小姐(李某萍)、賀某亮伙同劉某燕等人密謀以辦理信用貸款為由詐騙他人財物。5月8日,李飛存入新賬戶的30餘萬現金轉入了多張銀行卡中,賀某亮隨後便拿著銀行卡取現12萬餘元,並刷卡購買了黃金約20萬餘元。
  原審法院認為,被告人李某萍、賀某亮以非法占有目的,結夥詐騙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均判處有期徒刑七年,並處罰金30000元。
  騙術揭秘
  賀某亮自稱是通過幫別人搞貸款,騙取當事人的信譽金。在他背後還有人策劃組織發佈貸款信息、購買作案用的銀行卡,還有人當話務員。他不清楚具體有多少同伙,他只聽過墨鏡男子和另一個男子的聲音(該男子一直都與他電話聯繫,簡稱上線男子)。
  首先他們通過手機短信發佈貸款信息,相信了的人就回打短信里的電話聯繫,此時話務員就會說如果辦理10萬元貸款的話,需要重新開一個賬戶,然後在該賬戶里存入貸款額的30%作為信譽金。開好戶存好錢後,那30%的錢就會被弄走,但具體操作他不清楚。
  在他背後的“上線”事前會郵寄一些銀行卡給他,等搞到錢後,就打電話給他,告訴他哪個銀行卡有錢,讓他去取,不能取的就拿去買黃金。他這環節都是上線男子電話聯繫他的。
  上線男子承諾每次給他取款金額的5%作為報酬。在李飛這單詐騙中,他從中獲利總數的5%即16400元。事情做完後,他使用的銀行卡和U盾、與上線男子聯繫所用電話卡都扔掉。編輯:李傑  (原標題:東莞男子欲貸款百萬反被騙30餘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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